上报系统的注意事项
更新时间: 2020-07-31 点击次数:6915 次
1.药物事件不包括药物不良反应
本系统中“药物事件”定义:药物治疗过程中相关的异常事件,包括药物保管不当、药物医嘱错误、药物调剂错误、药物运送错误、给药错误、信息流转错误等。不包括:药物不良事件
2. 不重复上报
(1)本系统上报方式分为具体事件上报、汇总数量上报,分别对应不同医院需求,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上报。发现有些医院存在同时具体上报和汇总上报的情况,敬请注意:具体上报事件的医院不需要再汇总上报,否则影响后续统计分析。
(2)护理数据:在上报时请于界面右上角勾选是否整合护理。目前在数量统计上可以整合省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平台的数据,后续和省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平台的技术整合尚待商榷。
3.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
具体上报:随时报,上一季度数据请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之前完成。
汇总上报:上一季度数据请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之前完成。